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5]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面向特困学生缓交学费的资助政策。
第二条 为保证“绿色通道”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落实“绿色通道”组织机构,成员随岗位变化而自然调整,其组成如下:
组 长:主管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
成 员:招就处长、教务处长、财务处长、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辅导员
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表
》,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和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具的家庭经济特困情况证明,注明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支出情况,承诺入学后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按规定交清缓交学费;
2、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各二级学院审核。
3、学生处审核后,学生持《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