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部署,我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优势,为渭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支持。近日,渭卫健业务发(2023)276号《关于表彰2023年度渭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荣获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赵智军荣获优秀组织者。
据悉,近三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多次受渭南市心理卫生协会邀请开展相关的讲座培训、团辅训练等,此次表彰是荣誉也是认可,我校心理中心将继续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优势,起到示范引领、协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