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陕铁院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0

关于举办陕铁院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陕教工〔2020〕136号)等中省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比赛内容

    各参赛教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自选内容、自拟题目并准备好教学设计和课堂讲授。

      、比赛流程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1.时间:10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2.比赛形式:现场说课,限时5分钟;

    3.初赛前六名进入决赛。

      (二)决赛

    1.时间:11月上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比赛形式:每位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展示25分钟,包括5分钟说课、15分钟现场展示、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评委综合以上三个环节评定得分。

(1)说课:参赛教师口述所选题目的教学目标、设计及过程,重点突出教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效果;

(2)现场教学:参赛教师通过现场教学综合展示教学理念、思路、方法与效果。参赛教师可根据各自参赛内容需要,自行携带教学用具。为保证师生互动效果,现场教学展示环节各位参赛教师可以自行安排10名组左右的学生进行教学配合,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1;

(3)回答专家提问:根据现场教学展示情况,专家重点围绕教学理念、组织、实施与效果进行提问,参赛教师进行回答。

      奖项设置

    大赛按参赛教师数的15%、35%、50%设置一、二、三等奖,奖励办法参照学校教学项目奖励办法执行。

      五、省赛推荐

    决赛第一名优先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

     附件1:陕铁院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评价标准

 

 

 

 

                学生处        教务处       基础课部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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