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 2020-2021 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质量,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部署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发实施细则》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认真组织班级评选,班主任、辅导员审查,学院领导审核,确保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下达指标
国家奖学金名额为 26 人,标准为每生 8000 元,总金额 20.8 万元。
二、各学院分配指标
序号 | 学院 | 2019、2020 级 学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1 | 高铁工程学院 | 2308 | 5 |
2 | 城轨工程学院 | 1748 | 4 |
3 | 道桥与建筑学院 | 1701 | 4 |
4 | 测绘与检测学院 | 1616 | 3+1 |
5 | 工程物流与管理学院 | 1669 | 3+1 |
6 | 铁道动力学院 | 1230 | 2+1 |
7 | 铁道运输学院 | 741 | 1+1 |
8 | 铁道装备制造学院 | 1669 | 3+1 |
9 | 国际交通学院 | 411 | 1+1 |
合计 | 13093 | 26+6 |
说明:1.分配名额中+1 为备选名额,上报资料与固定名额一致,若固定名额全部审核通过,则备选名额作废,不影响学生励志奖学金评定。
2.2020 级新生、2018 级五年制学生不参评今年国家奖学金。
3.高职院校招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全日制在校生,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条件,原则上与全日制在校学生相同。
三、参评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
- 学生专业成绩排名必须进入 5%,如在评定过程没有选择排名较前的学生,必须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评定国家奖学金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条件审查把关,评选出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请各学院注意以下几点:
-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全班投票推荐,班主任审查后报学院评审。
- 学院综合评审后,向同意上报的学生发放《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 A4 纸(见附件),不要装订;学生如实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查。
-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 200 字左右,“推荐意见”栏 100 字左右,“院系意见”栏 30 字左右,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日期暂不填写),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 学生提供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 学生必须在学生处页面“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国家奖学金,填写个人资料后,各学院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上报。
- 各学院书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同时各学院必须提供公示照片(电子版)。
-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 2020-2021学年成绩单、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学习成绩排名必须在前 5%,且没有任何不及格科目,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 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按年级、班级列出名单后(电子版与纸质版),同学生申请书、荣誉证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公示照片(电子版)、成绩单、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于 9月 28 日下班前一起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高新校区A1-205),确保省教育厅审核顺利通过。
-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所有资料上述所有上报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确保资料上传及时准确, 确保电子审核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