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0

 

关于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7月10日起假,8月28-29日报到)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学院在暑假放假前务必安排各班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暑假前务必将学生的离校时间,离校去向,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登记。

二、各学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在暑假前各班级务必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学生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广大学生的安全。

三、各学院学管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在期末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特别是晚间对校园和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疏导、解决。

五、各学院、各公寓期末要加强对学生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的检查力度。

六、各学院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引导学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无必要不到人员聚集的地方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各学院每日9:00前按时汇总学生信息台账。

七、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在暑假期间外出、往返学校途中乘车时的安全教育工作。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车辆,不吃、不喝陌生人给的东西,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防止骗子利用大学生的单纯善良进行欺骗,确保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八、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组织、团体的名义组织集体旅游和各种外出活动,由此引出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负责。

九、教育学生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不下河(湖、海)游泳、防火灾、防自然灾害,防偷、防骗、防抢,遇到歹徒,沉着冷静,及时报警。

十、教育学生在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现场实习时,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所在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言行文明,严禁参加邪教、封建迷信、传销、赌博、非法游行和集会等活动,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严禁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十一、加强学生安全用网、文明上网教育。提高个人信息保护和防范网络诈骗意识。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拒绝不良网贷,严禁参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教育假期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节约水电,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水电。

十三、全体同学必须于8月29日晚20:00前返回学校上晚自习,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考勤,各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于当晚21:00前汇总至学生处。返校连报一周。                                  

 

祝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暑假愉快!

 

 

 学生处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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