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是亲骂是爱”背后理论 | 利用积极再定义看待问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0

在家庭治疗中,咨询师常常听见这样的话——

 

“我家孩子厌学的这个问题,可愁死我们夫妻俩了。”

“她总是这样,永远都不跟我说真心话,越问她说得越少。”

“我们好吃好喝地供着他,他有什么好抑郁的呢?”

……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每个人的家庭中,也许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问题”并不完全只有它消极的一面呢?有时候,我们也能够通过赋予它积极的意义来改变自身的看法、从而找到建设新生活的途径。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技术——来自系统式家庭治疗的“积极再定义”。

 

什么是积极再定义

 

积极再定义(positive connotation)是系统式家庭治疗(systematic family therapy)中常用的一种技术。顾名思义,就是从积极正向的角度重新看待家庭成员及家庭系统所表现出的某些“症状”和“问题”,对它们进行重新定义(徐宏飞, 2020)。

 

比如说,“令父母忧心忡忡的抑郁孩子”,就可以有这样一种解释——孩子的抑郁吸引着父母的关注转移了他们对彼此关系中冲突的注意力,让他们不再吵架吵到几近分崩离析的地步,而父母的焦虑则可能体现了他们对孩子的关怀,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还是被爱着的。在这个过程中,让孩子和家长都感到痛苦的抑郁发挥了积极的功能。

 

在家庭治疗中,咨询师通过重新界定问题、从积极的方面来描述某些事实,引导家庭成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他们原以为是“问题”的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咨询师会强调问题的产生与特定的情境是有关联的(付再学, 2008),这使得行为中“积极”的部分拥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不过,虽然都有“积极”的一面,但“积极再定义”与我们日常所说的赞扬是有所不同的。尽管White(2000)指出,积极的赞扬、给予肯定等行为可能会是病症与痛苦的解药,但赞扬本身其实还是顺应了主流的评价——人们只有在面对符合某些主流标准的行为时,才会给予赞扬 (Umbelino, Ana Brígida, 2003)。

 

仔细想想,当我们面对自家厌学的孩子时,肯定很难真诚地说出“厌学的你实在是太棒了”这样的赞赏吧?毕竟在我们的主流视角里,“厌学”几乎可以说是孩子“有问题”的标签,也是一件非常让家长着急上火的事情。

 

但积极再定义并不是直接扭转或否认这些主流视角,它承认主流价值,但同时也给予一种新的可能性。对着家庭中厌学的孩子,咨询师可能会说:“孩子出现了厌学的症状,可能是希望用这种方式变相地引起你们的关注,把你们对夫妻问题的关注转移到他的身上,从而减少对你们问题的关注” ,但咨询师并不会说:“主流文化的标准是错的,学习就是百无一用!

 

积极再定义的作用

 

1、积极看待“问题”

 

在我们的主流文化中,人们通常对失败给予选择性的关注,并对失败加上消极的标签(Umbelino, Ana Brígida, 2003)。在这样的主流文化影响下,当家庭中的成员出现“问题”和“症状”时,我们通常会以消极的态度面对它,想要尽快地消除、解决或是扭转它

 

这当然是我们最容易做出的一种反应。然而,当问题过于棘手,或是当我们只看到“出了问题的当事人”,没有将ta放在家庭系统中来看待时,我们很难有效地解决问题。长此以往,症结依然存在,而我们的情绪也愈发恶化。

 

Umbelino和Ana Brígida(2003)指出,积极再定义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创造一个和主流文化相对立的积极语境。它能够帮助我们看到,目前的症状或问题其实仍有它积极的意义,这能够帮助我们解除消极态度的恶性循环。

 

 

比如说,在我们的主流文化中,我们会认为夫妻吵架是一种消极的互动模式,然而,对于“习惯了”吵架的夫妻而言,即便他们意识到了这当中的坏处,一时半会也很难改变。但如果将吵架视作一种他们沟通和表达情感的方式,夫妻双方看见了彼此行为背后的需求其实是积极的,他们就有可能对此有不同的态度。

 

2、转换家庭目标

 

当家庭系统中的成员能够换一个角度看待所谓的“问题”时,他们对彼此行为的理解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沈晓萍(2020)指出,有了改变,家庭成员才会开始新的尝试。在对家庭成员的症状有了新的解释之后,家庭系统中的其他成员也可能不再执着于消除症状,转而去思考如何更好地重建生活(李红娟, 罗锦秀, 2010)。

 

就比如,许多的家庭里都住着这样一对控制型的父亲与叛逆的孩子——父亲总想要替孩子做决定、主宰孩子的一切,而孩子总想着反叛父亲,争夺做决定的权力。无疑,这种冲突会让整个家庭煎熬不已。而如果家庭成员能够看见,父亲的控制其实表达了对孩子的关心,怕孩子因做错事而影响到自己的未来,而孩子的反叛是希望父亲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个体、减少父亲事事为自己操心的忧虑,这样的积极阐释就有可能让家庭成员了解到彼此的动机,从而改用更令彼此舒服的相处方式来表达相同的情感

 

 

“看见,是疗愈的开始。”当我们能够看到行为在系统中的作用、对彼此的理解发生了变化,我们的想法和行为通常也就会随之改变。积极再定义让我们不再将症状视为洪水猛兽,不再急于“消除症状”,它为我们提供了与症状和平共处的可能性,帮助我们静下心来正视症结背后的需求。  

3、提高家庭凝聚力

让我们先来想象这样的一对夫妻:妻子忙于工作,每天很晚回家,即使回了家也通常沉默不语,一副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丈夫非常担心妻子的状况,时常询问妻子是否在工作上遇到了不顺心的事。但妻子并不向丈夫完全地袒露自己的内心,只含糊回应几句。时间一长,丈夫追问得更加频繁,而妻子的回应也愈发地简短了。

 

这看起来是一对“问题”夫妻:焦虑的丈夫和回避的妻子,他们之间的沟通越来越无效,互动似乎也是僵化的。我们很容易想到他们会如何指责彼此——

 

妻子会说:“你总是不能够体谅我的辛苦,我也需要有自己的空间”。

 

而丈夫会说:“你总是不相信我能够分担你的困难,回避沟通的明明是你”。

 

 

但如果他们能够使用积极再定义的方式看待彼此的行为——妻子的回避,是因为她不想让丈夫为自己的事情担心,而丈夫的询问,是希望妻子能够体会到自己在关心她,他们的行为其实是在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做努力。通过对家庭中的行为赋予积极意义,也能使家庭成员理解彼此,提高家庭凝聚力(Nichols, Schwartz, 2004/2018)。

 

如何积极再定义

 

1、建立系统的家庭观

 

积极再定义是系统式家庭治疗中的常用技术之一,因此,我们在运用积极再定义的方法时,也尽量要在系统的家庭观下进行。

 

当我们认为某个家庭成员将受益于某种症状时,家庭成员的改变有可能会更难发生。但当我们认为家庭成员的症状并非为了保护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总体和谐,家庭成员就更有可能去寻找更具有适应意义的方法,来保证家庭的稳定性(Nichols, Schwartz, 2004/2018)。

 

举个例子,如果我们将家庭中孩子的抑郁阐释为“ta是为了让自己有机会好好休息”,这虽然也是一种再定义,却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不愿意做改变——毕竟,这种解释所牵涉到的只有孩子自己,抑郁症状的出现也只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但如果我们将其放在整个家庭系统中进行解释——“ta可能是在用这种方式来维护这个家庭的稳定,因为,如果父母能够更多地关注自己,他们就不会只看见夫妻关系中的矛盾了 ”,那么家庭成员将意识到抑郁这个“症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就会更愿意一同去寻找一些更舒服的手段

 

另外,如果我们认为家庭中的成员有“好”有“坏”,我们很难将家庭看作一个整体的系统(Nichols, Schwartz, 2004/2018)。因此,如果我们想在系统的家庭观下去使用积极再定义的方法,就需要明白,家庭成员固定的行为都是在维护家庭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2、不评判的态度

 

主流文化的视角本身就带给我们许多的评价,而积极再定义的方式实际上正是在帮助我们跳出评价之外,启发我们用不一样的视角来看待事情。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使用带有评价色彩的语言,那便违背了积极再定义的初衷。不评判的立场尊重了家庭成员自身的解释能力,也让家庭成员不感到被评价。

 

比如说,一个家庭中也许会有一位焦虑的母亲,在主流的评价中,她的焦虑也许是不好的、给家人压力的,但如果要说她“都是为了孩子着想,是一位非常负责任的母亲”,虽然这是一种积极评价,可能会令母亲感到好受一些,但这一方面违背了积极再定义“不评判”的初衷,另一方面,其他的家庭成员在听见这种有评价的解释时,也可能会想要拒绝和排斥它——孩子可能会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得到所谓的好处。

 

如果要中立地使用积极再定义,我们也许会说:“这位母亲可能是在用她的焦虑让家人看见自己身上的重担。”只是呈现,而不评判,这是使用积极再定义时应有的基本态度。

 

写在最后

 

在我们每个人的家庭中,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令人苦恼的议题存在。面对这些议题时,“解决问题”是我们一贯的思维定势,然而,有些时候,我们在想到解决问题这一步之前,也可以使用诸如积极再定义这样的方法,帮助我们从多个角度去看待问题,让家庭系统顺利地运转下去,而且我们可以学以致用,在你的家庭中,有哪些时候你可以使用积极再定义的技术促进问题的改变呢?

 

 

参考文献:
Umbelino, Ana Brígida. (2003). Positive Connotation.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therapy, 14(2), 13-29.
White, M. (2000). Reflecting Teamwork as Definitional Ceremony Revisited. In White M. (Eds). Reflections on Narrative Practice: Essays and Interviews. Adelaide: Dulwich Centre Publications.
李红娟, 罗锦秀. (2010). 系统家庭治疗技术在心理治疗中的应用. 校园心理, 008(002), 118-120.
付再学. (2008). 系统家庭治疗法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分析. 社会工作, (6), 8-11.
徐宏飞. (2020). 系统式家庭治疗在应激性个案干预中的应用. 江苏教育(16), 17-18.
沈晓萍. (2020). 系统式家庭治疗在家长沙龙培训中的应用. 江苏教育(16), 19-20.
尼克尔斯, 戴维斯. (2018). 家庭治疗:概念和方法(方晓义婚姻家庭治疗课题组 译).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 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婚姻家庭研究与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ID:familybnu),1、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婚姻家庭研究与咨询中心官方微信平台(预约电话:010-58804477) 2、首期中美联合家庭治疗系列培训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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