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学好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陕教学组〔2021〕14 号)要求,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铸魂育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广大受助学生诚信感恩、励志图强、为国奉献,现决定在全校开展“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现就开展我校 2021 年学生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铸魂育人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以受助学生中的共产党员为引领,通过丰富的资助育人实践活动,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激发内生动力,助力成长成才。把提高学生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实践活动效果的试金石。不断完善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2日—6月12日。
- 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获得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等)的高校学生共产党员。
- 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评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完善高校育人机制,加强爱党爱国教育,激励广大获奖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省高校开展“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即从高校获奖受助学生中评选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二)开展“共产党员+模范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近年来,各高校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回家乡回高中母校“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的故事,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和常态化宣传,既加大了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了宣传效果,又强化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了社会实践能力。
(三)开展“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评选
为唱响主旋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铸魂育人,开展“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评选活动,即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要求事迹真实典型、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2. “共产党员+模范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特色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特色事迹重点介绍学生宣传资助政策的好方法、好举措,如有统计数据和宣传图片,可一并报送。
3.“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推荐材料:时长不限,FLV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后,围绕党史学习情况抒发个人感悟。
第1—2项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第3项材料报送电子版。
相关材料发送至王璞广讯通(E-Mobile)。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学校将组织人员抽查部分学院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